手 机:0472-2148048
执业证号:11502201411537902
律 所:王佳律师
地 址:内蒙古包头市黄河大街金融广场A座17层(金矢律师)
来源:本站 时间:2024-03-19 23:21:24阅读次数809
答: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(费用)列支,是属税前列支。同时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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