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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本站 时间:2024-03-19 23:02:53阅读次数159
案例回放:
2010年,52岁的程某(男)与28岁的穆某(女)结婚,婚后程某于2011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,程某服刑期间穆某发现自己怀孕,并于2012年3月产下一名女婴程小(化名)。2015年,双方发生重大分歧,穆某起诉程某要求离婚。
诉讼过程中,范律师作为程某的委托代理人提出孩子程小并非程某亲生子女,故要求对程小与程某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提出鉴定申请,但穆某始终以没时间、怕对孩子影响不好或者其他借口为由不予配合,经法院一再催促,穆某明确表示拒绝做亲自鉴定。
之后,法庭经过审理,作出判决:认定程小并非程某的婚生子女,程某不需支付抚养费。
法律依据:
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,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,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。
律师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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